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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道德模范、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根据中央、省工作部署,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第八届广东省道德模范、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推荐一批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典型性示范性强的道德标杆参评第八届广东省道德模范、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
  推荐类别及标准
  1.推荐范围。凡符合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我省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已经当选为广东省道德模范的不再推荐评选。往届广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中国好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军践行强军目标标兵”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2.推荐类别。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个类别,推荐时必须按照类别对应推荐,每个公民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3.评选标准。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推荐渠道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填报“广东省道德模范推荐表”“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相关推荐表格可点击“阅读原文下载”),另每人分别附1000字左右事迹简介+3000左右详细材料+一寸免冠彩照(材料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相关推荐材料请于11月21日前通过邮箱报送至市文明办。
  联系电话:8768001
  邮箱:jy8716188@163.com 
附件:“第八届广东省道德模范推荐表”、“第八届广东省道德模范推荐人选汇总表”、“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