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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揭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事务中心)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4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有关精神,现就中共揭阳市委宣传部下属事业单位揭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事务中心2023年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审核对象参见《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揭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事务中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主体:由中共揭阳市委宣传部对审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严格按照《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有关规定执行,重点审核有关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四)资格复审地点:中共揭阳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具体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机关大院1号楼11楼1112房间;联系人:李映辉,联系电话:0663-8215942)。
  (五)资格复审对象需现场提供的材料:①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报名表(报名系统导出,须A4纸双面打印);②笔试准考证;③居民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⑤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等)。
  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以相近专业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六)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对象须带齐相关材料在上述复核时间内到复审地点接受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2023年11月29日17:00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名信息系统中上传虚假照片的,取消面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2.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资格审核实施单位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报名后更换电话号码的考生请主动与报考单位联系)。
  3.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报考人员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
附件:2023年广东省揭阳市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博(硕)士研究生(揭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事务中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揭阳市委宣传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