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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空间据为私有 如此经营或将受罚
发布日期:2019-08-15
  本报讯 (记者 郑乔慧)  明明是公共空间,一些商户为了自身利益,私自将商铺门前的公共过道占为己用,不仅影响市场秩序,也造成一定安全隐患。近日,城管执法人员等走进农贸市场,为商户普及相关法规,引导商户文明守法经营,共创和谐有序的市容环境。
  13日上午,记者在榕城区马牙农贸市场看到,侵占公共空间作为经营场所的现象十分普遍。有的占用市场过道两侧、商铺门前的公共地方进行经营,有的占用阳台下的空间搭起小店铺,有的安装卷闸门将铺前空地圈上,等等,整个市场看起来比较无序。在一家海鲜商铺,店门前摆放着大大小小10几箱海鲜及桌椅,店家还搭设铁皮,与隔壁的家禽摊档分隔开。“出店经营,私搭铁皮,都是属于侵占公共空间作为经营场所,是违法违规的。”执法人员对商户耐心解读《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督促改正。
  在很多市场内,侵占公共空间经营的现象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不仅违规,还给整个市场造成了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等影响。榕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林建川表示,将公共空间占为己用,不仅违法,也存在诸多隐患。“公共空间被侵占,市场道路将变得拥堵,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消防车辆无法进入市场,后果无法想象。”
  侵占公共空间经营为何屡禁不止?追根溯源,与部分铺户法律意识淡薄,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等息息相关。一些商贩不懂法律,或带头侵占公共空间,或跟风侵占,犯法而不自知;一些人公共道德缺失,助长这种违法现象。
  当天,经过城管执法人员、属地社区干部、市场物业管理人员等的耐心解释,不少商户和市民对这种违规行为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很多商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全力配合政府部门对市场的整治工作。经营牛肉生意的林先生将商铺门前空地用水泥浇筑加高成台阶,摆上流动摊位车做生意已多时。他告诉记者:“市场里有不少商户将门前空地加高,来此经营后,我也‘依葫芦画瓢’,并未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近来才知道这是私占了公共空间,目前我们正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市民张先生表示:“今天听了工作人员的讲解,懂得了这种行为的危害,作为消费者,我们不能贪图方便,助长私占公共空间经营之风。”市民黄女士说:“支持政府部门对市场的整治,希望加大宣传,积极引导并逐渐消除这种现象。”
  记者发现,一方面,马牙市场外围摊位占用公共空间做生意,另一方面,市场内部部分摊位却无商户问津。马牙市场物业管理所所长陈宝清表示,近期他们联合多部门,陆续将对市场内侵占公共空间等现象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同时,正在制订方案,对市场进行重新规划,对不符合规定的搭设物进行拆除,引导商户进市场内部经营、文明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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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来源:揭阳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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