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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多措并举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 关停取缔企业194家
发布日期:2019-07-22
  本报讯 (记者 高浩钦 陈启何 特约记者 罗凯瀚) 阶段来,普宁市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措施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取得了一定成效。
  自去年9月份以来,普宁市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方案、全面排查,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阶段来,普宁市各地通过采取关停取缔、限期搬迁、停产整治等措施,对“散乱污”工业企业进行分类整治,细化时间节点、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人,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关停。据排查,普宁市28个乡、镇(场、街道)共上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787家,其中应关停取缔类209家,应整合搬迁类15家,应升级改造类563家。截至今年6月底,普宁市209家应关停取缔企业已完成关停取缔194家,15家应整合搬迁类已完成13家,563家升级改造类已完成132家。
  普宁市提出,要协同配合,切实发挥“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中的联动作用,发挥好生态环境、城管执法、住建、自然资源、发改、水利、公安、农业农村、工信、国资、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牵头和督促作用;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要强化问责,切实维护“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的严肃性。对拟关停取缔企业,坚决落实“两断三清”措施;对私自接电、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要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顶格处理。要完善台账,切实做好“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的档案管理。对“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的全过程资料进行详细收集、整理和完善,详细记录“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千方百计加快整治进展,确保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