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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时强制拆除被占地恢复原状
榕城区法院高效执行获点赞
发布日期:2023-01-04
  本报讯 (记者 黄燕丹 通讯员 郑奕媛 李 洁)  近日,榕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由被执行人违法占地建造的围墙等构筑物,恢复被占地原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权威,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998年,陆某亮向经联社申报了其位于榕城区某村的两间宅基地,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该处宅基地与陆某辉的宅基地相邻。2016年,陆某亮在申请补办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时,发现该宅基地被陆某辉占用建了猪舍、围墙、铁门等,遂向榕城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决陆某辉应将此宅基地恢复原状,并返还给陆某亮。
  判决生效后,陆某辉迟迟不肯履行生效义务,陆某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陆某辉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规劝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但被执行人依旧拒不履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被执行人在标的物上围设的围墙、猪舍等地上构筑物予以拆除,恢复宅基地原状并归还给陆某亮使用。
  执行当天,法院执行干警在抵达现场后,迅速拉起警戒线,对被执行标的物的周围进行仔细勘察,完善周边房屋的保护措施。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出动大型挖掘机一台,迅速拆除地上构筑物,整个过程仅用半个多小时。
  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受邀在榕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见证了整个执行过程,并对法院执行干警规范文明的执行方式和严谨务实的执行态度给予高度评价。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