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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乡规民约 倡导文明乡风
发布日期:2022-07-28
  林锐磊
  乡规民约是乡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以来在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大作用,如王阳明的《南赣乡约》、朱熹的《朱子家礼》、吕氏四贤的《蓝田乡约》等。笔者认为,随着我市乡村振兴的不断深入,创新乡规民约、倡导文明乡风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建议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各地创新乡规民约进行科学指导。
  笔者认为,要想实现对农村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非常必要的。乡规民约作为指导村民的非正式规定,其实是一种德治。换句话说,乡规民约要更好地与法治互为补充。因此,创新乡规民约、倡导文明乡风最好由基层政府与村委会、村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制定与实施,这样才能实现多元共建“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
  创新乡规民约要与时俱进,结合新形势、新变化对乡规民约进行修订,根据实际问题进行阶段性适时更新,让乡规民约真正“活起来”。笔者建议,可以鼓励各地乡村组建“党旗红”先锋党员队、“红袖章”联防队、“连心桥”服务队等多支队伍,引导党员干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深入服务乡村治理。只有让广大干群深度参与,乡规民约的创新才能更合实际、民意更足。
  笔者认为,修订乡规民约时可以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平台征集意见,引导广大村民及时将诉求发送到乡规民约修订小组。同时,要积极构建乡规民约的全媒体生态,将科学技术融进乡规民约的制定、内容再造、传播及反馈流程中,逐步实现乡村智慧治理模式。在修订乡规民约时,既要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又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展现了新时代的治理要求和文明风尚。只有从多个方面入手,才能进一步完善乡规民约,培育文明乡风。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