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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一清:人民的好黄牛
发布日期:2021-06-01

  黄一清(1921~1994),原名黄曲文,又名黄瑞,揭东白塔镇瑞联村人。
  1938年2月,黄一清进南侨中学二校半工半读(兼图书管理员),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1月,任揭阳岭东青抗会交通员;1945年2月参加潮汕抗日游击队,任中队指导员和大北山工委委员;1947年2月后分别任揭丰华边武工队长、卅岭区委书记、第六大队教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第二支队军政法庭主任等职。
  解放后,黄一清任揭阳县人民法院院长,先后在潮汕专署公安处、粤东行署文化科、惠阳专署文教办、汕头专署文化局、广东汉剧院和梅县地委宣传部等单位工作;1974年2月,任广东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和省文化厅社文处处长、省文化厅艺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
  黄一清文化程度小学,对音乐、绘画和戏剧有特别爱好,由于能刻苦自学,不断提高文艺理论水平,早在1947年,为大北山游击队作了《战斗在家乡》歌词;1949年后还创作了《洪厝埔血案》《江秀卿》等剧本,曾3次率领文艺团体上京演出;1981年离休;1994年7月17日于广州逝世,享年73岁。黄一清一生致力于党的文艺宣传工作,被誉为“人民的好黄牛”。
  蔡 荐  整理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