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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喜获三面锦旗!
榕城区司法局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暖心法律服务获民赞
发布日期:2021-04-22
  记者 陈星星 郑乔慧 通讯员 王 楠
  阶段来,榕城区司法局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温暖的法律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心里。短短半个月时间里,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收到群众送来的三面锦旗,他们对区司法局优质高效的办案效率,暖心服务企业的态度,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敬业精神表示赞许。
  事例1:为民办事,为民排忧
  “感谢公证处的便民工作,帮我解决燃眉之急!”近日,榕城公证处收到申请人赵女士邮寄来的一面锦旗,上面写着“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小小的锦旗表达着赵女士内心的感激。
  赵女士是黑龙江省大庆市人,在揭阳经商,今年2月1日来到榕城区公证处,称因疫情原因不便回大庆市办理公司签约电子商业汇票业务,而公司急需该笔业务资金回笼以便在春节前支付员工工资及有关业务款项,特来申请办理委托公证。鉴于申请人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是为了收款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劳务保障,榕城区公证处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作用,立即开通绿色通道,组织公证员认真审核资料受理,将办理时限从15个工作日以内压缩至2个工作日,顺利审批出证。事后,赵女士及时办理好有关业务,顺利收款,特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事例2:公正为民,心系百姓
  4月6日,榕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受援人严某赠与的锦旗。严某是榕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众多受援人之一,今年年初,他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称其在揭阳一环境工程公司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工伤九级伤残,但用人单位一直怠于履行赔偿责任,他希望能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获悉情况后,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根据其叙述和提供的材料分析案情,为严某代书《劳动仲裁申请书》、整理证据清单,并引导严某到榕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申请仲裁。
  案件经榕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立案后,区法援中心为严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工伤赔偿一案的仲裁代理人,代理律师多次到榕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与案件主办人进行沟通,提出调解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4月1日,本案成功调解,受援人取得了16.5万元的赔偿款,有效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事例3:帮弱助残,情暖人间
  “感谢榕城法援这几年来给我儿子提供的法律援助。”4月12日,受援人郑某的家属向区法援中心及案件承办律师送上“法律援助,帮弱助残,无偿服务,情暖人间”的锦旗,表达衷心的感谢。
  该案件始于2018年3月,杨某前来区法援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称其儿子郑某是残疾人,半身瘫痪,行动不便,现其儿媳妇邱某到法院起诉离婚,但其儿子不同意离婚,希望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因郑某是残疾人,区法援中心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即时受理申请,指派律师代理本案件,案件开庭后法院作出不准予离婚的判决。2019年邱某再次提起诉讼,法援中心律师再次受理案件并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但2020年邱某再一次提起诉讼,法援中心再次受理案件并指派律师深入分析案情,与郑某交流情况,考虑客观存在的因素后,最大限度地维护了郑某合法权益。今年3月3日,法院作出判决,受援人郑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并对区法援中心及承办律师表达衷心的感谢,并送上锦旗。
  榕城区司法局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十大行动”,践行“十项承诺”,及时解决群众诉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检验教育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