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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标兵】黄素玲:履职尽职 关爱未成年人
发布日期:2020-04-09
  揭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助理检察员黄素玲入职十年来,一直奋战在刑检部门前线。她认真细致对待每个案件的审查,热心公益,服务群众,近日被评为第六批广东省岗位学雷锋标兵。
  记者见到黄素玲时,她正在揭东看守所通过视频提审犯罪嫌疑人。黄素玲细致了解嫌疑人犯罪过程并做好提审记录,确保真实还原犯罪事实经过,真正达到“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目的。入职十年来,黄素玲兢兢业业,积累了大量办案经验。她对每个案件的审查绝不含糊,同时坚持“多看、多做、勤思考”,综合业务能力不断提高,其经办的不少案件都成为优质案例。
  接受采访时黄素玲说道:“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去年办理的一宗生父强奸亲生女儿的案件,该案中该名父亲受到了严惩,让我深思的是未成年女儿的权益应当如何保护。我院经过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了首例由揭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我院联合控申部门给予了他们两万五千元的司法救助资金,该未成年女儿和她的胞兄经过我院与民政部门沟通协调,顺利为他们兄妹二人入了户口。”
  而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黄素玲坚持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出发,多次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助犯错的未成年人完成改造,同时进行回访帮教,使其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乐于助人的雷锋精神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对于专门从事未成年检察工作的黄素玲来讲,她觉得必须常抱三颗“心”:第一是真心,将心比心,有了这个定位才能更好更细致去审查案件;第二是耐心,给予更多的耐心跟未成年人沟通交流,才能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最后是恒心,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 这是我们的追求。
  黄素玲还积极创新普法模式,2019年暑假期间她组织即将上大学的学生观摩庭审直播,通过实操模拟庭审扮演角色,为“准大学生”开启了法学之门,实现了检察机关从“理论送法”到“实践普法”的跨越。
  “黄素玲在办理未成年人批捕、起诉案件过程中,能够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这一特殊对象,对未成年犯罪分子注重‘教育、挽救、感化’,我院将动员全体干警学习雷锋好榜样,学习身边的雷锋标兵,以此来提升干部职工的素质,充分发挥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职能作用。”揭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文渊如是说。
来源:文明揭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