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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的三个“妙招” ——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的汤阴实践
发布日期:2019-06-07
  以德治“春风化雨”,以法治“定分止争”,以自治“共治共享”,近年来,河南汤阴落实、做精县域治理的三个“妙招”,夯实乡村治理根基,促进乡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以德治“春风化雨”淳民风
  62岁的白营镇尧石得村村民韩保花春节前“风光”了一把,她因两次捡到遗失物品交还给村委会,被村里的“五风”建设监督评议理事会评为2018年“村级榜样”。不仅大喇叭广播宣传、奖励积分,村里还敲锣打鼓为她送去荣誉证书,韩保花说:“做件好事,感到真光荣。”
  “做好事对孩子也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村民尧天文是2017年的“村级榜样”,他说:“不少好事都很小,奖品也不值啥钱,但宣传正能量能鼓励人、影响人。”
  村里组织村民开展立家规、传家训、美家风活动时,尧天文定了一条“亲贤者远小人,重礼仪讲诚信”的家训。“跟啥人学啥人,这是提醒家人怎么为人处事。”看着家家户户门前的家风家训,尧天文觉得村里风气变了,“越广播宣传,村里做好事的人越多。”
  汤阴注重榜样模范引领和文明实践培育,近年来,累计评选榜样模范3000余人,褒奖平常善举,放大微小感动,让“日行一善,小善大德”成为新风尚。
  以法治“定分止争”促和谐
  前不久,城关镇西关村矛盾调解委员会成员王福庆一早接到一位村民的电话,说想跟他谈点事,但又吞吞吐吐不说详情。挂掉电话,王福庆找到该村民所在小组的小组长了解情况,原来是为了解决家中单身亲属赡养问题。“家长里短多,村民爱面子,盲目介入不一定有好效果。”王福庆说,“提前了解情况,解决起来更有谱。”
  选择村里有威望、处事公正的村民组成矛盾调解委员会,汤阴构建“内消矛盾”的第一道防线。
  村里的矛盾纠纷往往事不大,但有的涉及法律问题。“根子是协调人的问题,需要耐心,法理情相结合。”西关村法律顾问李杰说:“法讲清了,理说通了,气捋顺了,矛盾也就好解决了。”
  村里调解简单纠纷,而城关司法所则常碰到“疑难杂症”。“村里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们主动介入,及时调解。”城关司法所所长冯国军说:“就算调解不成,纠纷也要有人管,引导村民走法律途径。”
  以自治“共治共享”建家园
  韩庄镇北张贾村今年刚修订了村规民约,红白喜事“反对铺张浪费”,村民要“积极参加农民夜校”等内容写进了村规民约。
  近年来,汤阴县有298个行政村修订村规民约,出台婚丧嫁娶指导标准,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形成“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自治局面。“一人一碗菜、能省一万块”,新媳妇进门“第一课”集中学孝道,村支书带头“零彩礼嫁女”,在豫北传为佳话。
  北张贾村正进行的绿化工程,曾想承包给外边的公司干,但评估价要180余万元,村里一合计,远不如村里自己干合算。“公司要收文明施工费、场地平整费,成本太高。”村支书张景海说,“低成本利用村里的水、电、人力,整个工程50万元就能完成。”
  “德治奠定道德基础,法治保障合法权益,自治促进治理有序,三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最终统一于‘人’这个核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汤阴县委书记宋庆林说。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