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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交警大队开展“摩电”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规范交通秩序 促进文明出行
发布日期:2022-05-26

  本报讯 (记者 黄卓奇 特约记者 陈泽浩 通讯员 方宇森)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日,惠来县交警大队开展摩电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推行“摩电”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教育“五选一”,带动广大群众增强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的交通意识。
  活动中,惠来县交警大队民警携手志愿者在县城区金龙路口设置“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开展宣传劝导,发现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对其进行拦停并引导至摩电交通安全劝导教育点,由其按照“五选一”的方式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或接受体验式教育(见上图。陈彦津 摄)。执勤民警与志愿者还向电动车、摩托车、汽车驾驶人发放“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宣传资料,面对面向他们详细讲解佩戴安全头盔 、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和安全性,以及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等安全知识,同时积极倡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小汽车系好安全带的良好习惯。
  本次行动中,民警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整治惩罚为辅的方式,对驾驶摩托车无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证摩托车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对县城区主要交通干道进行巡查,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切实净化了县城交通环境。
  惠来县交警大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礼让行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步行横过马路时,要根据信号灯指示从斑马线穿过,做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揭阳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