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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揭阳市委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揭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1-27
  近年来,我市广大妇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岗位,积极进取,在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各个领域中展现巾帼风采。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各条战线的广大妇女忠诚履职、冲锋在前、顽强拼搏,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提振广大妇女再创业精气神,激发广大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王佳漫等40名同志“揭阳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授予榕城区红旗小学等13个集体“揭阳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全市广大妇女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勇于创业创新和岗位建功,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各级各单位要关心关爱妇女同胞,激励和支持广大妇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贡献智慧和力量。
  揭阳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见第2版
来源:揭阳日报网